我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得罪了领导,现在该领导罗织证据,想以工作能力不足、违反纪律、人际关系不好等理由把我辞退。
现在想辞退我的套路是这样的:几天前,领导召集几个人事负责人和我本人,宣布我常违反劳动纪律和劳动能力不足,要求我在一个月内改正,否则出文件宣布我进入查看期,为期3个月,不发工资只发生活费,3个月后如果还未改正则申请劳动仲裁解除我的劳动协议。
我可以肯定一个月后会找理由停发我的工资,想让我下不了台自己写辞职申请。
我单位每个月的工资是月初8号发的,就是每个月的工资都是提前发。也就是说7月18号停发的是我8月份的工资。
我现在如何应对单位停发我工资的做法?
我是接到停发工资的通知继续上班到月底再仲裁,还是马上离职仲裁了?
救命啊 社会就是人吃人 我不想被这么吃
请领导吃顿饭行不通 他就是想要我走 而且想逼我自己写辞职申请
追答先试试吧,法律的途径对你来说走不通的。
顺便花点时间找工作,找到工作先把他炒了就是了。
走不通?是怕关系影响结果还是哪方面?能否具体点说说?
追答你领导辞退你的方法完全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