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五服制度?

如题所述

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以丧服等次的轻重来标志亲属亲缘远近、尊卑长幼关系的制度。
五服由重到轻依次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实行于本宗、外姻亲戚的亲属中。
具体来说,斩衰是最重的丧服,丧服质料做工最粗,穿着时间最长,为三年(实际上是二十七个月),主要是子女为父母,子之妻即儿媳为公婆,妻妾为丈夫所服的丧服为最重之服。因而子女与父母、儿媳与公婆、妻妾与丈夫,在法律上是斩衰的服制关系。
齐衰五月,穿五个月的衰服,是曾孙、曾孙女为曾祖父母所服之丧服。
小功服,服丧期五月。为堂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之妻,妇为丈夫之亲兄弟及其妻服丧。
缌麻服,为服制中最轻的一等,服丧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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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6
“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5
  所谓”五服”,就是死者亲属在居丧期间穿的五种丧服,即斩衰(音展崔)、齐衰(音资崔)、大功、小功、缌麻。
  斩衰是用刀剁成的不缝边的很粗的生麻布做成的丧服,意思是最亲的人死了,无心讲究,也来不及讲究,仓促而就。父死后,其子女要服斩衰,长子死了,丈夫死了,父亲和妻妾都要服斩衰,一般是服三个年头。
  齐衰是用熟麻布做成的缝了边的丧服,齐衰期有3个月的,也有1年和3年的。妻子死了,丈夫要服齐衰1年。
  大功是用稍细的熟麻布做成的丧服,大功期一般9个月。
  小功是用较强的熟麻布做成的丧服,小功期一般5个月。五服制度规定兄或弟之妻死后,兄或弟都要服小功之丧。
  缌麻是用细麻布做成的孝服,缌麻期一般为3个月。
  “五服”的具体实行如下
  斩衰 3年最粗的麻布不缝边,断处外露儿子、未嫁女对父;曾、重孙对祖父;妻妾对夫
  齐衰 3个月至3年 粗麻布,缝边儿子、未嫁女对母(含继母)三年;已嫁女为父一年;孙为祖父母一年;重孙为曾祖父母五月;玄孙为高祖父母三月
  大功 9个月熟麻布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妹;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
  小功 5个月较细的熟麻布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姐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
  缌麻 3个月细麻布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姐妹。外姓为表兄弟、岳父母等。

  五服制罪原文是“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具体原则是:服制越近,即血缘关系越亲,卑犯尊的处罚越重,尊犯卑的处罚越轻。如果服制越远,则表明血缘关系越疏远,这种情况下,卑犯尊的处罚越轻,尊犯卑处罚越重。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父子相互之间的犯罪,如父亲打骂儿子,儿子没有控告的权利,即父亲免罪,如果儿子打骂父亲,则要处死,所以五服制罪的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
  在《晋律》中第一次将五服制罪即“服制”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从此确立了后世的法定亲属等级制度。
  五服具体指的是斩衰(音崔,指丧服)、齐衰、大功(功同工,指做工,大功即做工粗)、小功(做工细)、缌麻。斩衰是用很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缝边,像斧斩一样,故名斩衰。穿这种丧服服丧三年,用于臣、子、妻、妾为君、父、夫服丧。齐衰则是缝边的生麻布做成。大功和小功则是用熟麻布作成,只是做工不同。缌麻是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时间依次减少,有一年、九月、五月、三月。
  从自己开始,上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孙、曾孙、玄孙,同时还有上述亲属的旁亲,都是有服亲,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同时,期亲指父系亲属,大功亲指祖父系亲属,小功亲指曾祖父系亲属,缌麻亲指高祖父系亲属,母系亲属均列入缌麻亲中。
  唐朝法律继承了晋律的以服制制罪的传统,并加以发展,明确具体地列入律条。五服制罪体现了礼教要求的“亲亲尊尊”原则,越亲近的就越应该爱敬,如果侵害则要严惩。同时,财物上越亲的越应照顾,所以儿子偷着拿父母的钱财并不算偷,最多被训斥。
  在依照五服制罪时,和现代人人平等的法律相比,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古代社会中,一种行为有罪无罪,或者罪刑轻重,常常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五服内的亲属关系,以及关系远近。同样是斗殴,打了一般人,罪较轻,打了自己的长辈尊亲,如大功以上亲属,罪行尤为严重要入十恶之一的“不睦”罪,要受死刑。古代社会的法律等级制在五服制罪中得到了集中体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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