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约有n+1吗

如题所述

不一定。

1、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

2、第二次以上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即2N。

3、N+1是在用人单位合同未到期而解除合同时,且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时,而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则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大部分离职形式,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为N或者N+1。
遇到劳动合同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劳动纠纷因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难度大,这时候就更需要专业的律师来为当事人处理相关事宜,一般的劳动纠纷当事人都不会掌握太多有效的证据,证据基本上都会在用人单位手上,所以需要律师从专业的角度为劳动者挖掘证据。因为劳动争议案件会涉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等相关司法解释,但是我们普通人可能对这些法律法条都不熟悉,所以需要专业的律师利用专业知识在这里面为当事人挖掘更多有利的条例来获取更好的结果。

2、第二,律师在其拥有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推理能力基础上,还能够根据具体案件对有利于自身委托人的论点和证据材料加以组织并以逻辑严密完整的样式来展开辩论,而且这样的辩论在不一定与律师个人所持有的信条或好恶有直接联系。

3、第三,律师熟悉法律实务尤其是其中关于诉讼的实际事务。做一个好的律师,往往经过反复处理大量的案件而逐渐领会掌握了种种程序上的技术。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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