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确认了事实存在劳动关系,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交纳的社保要去哪个部门申诉?

申请劳动仲裁前,劳动局就说了社保现在不归他们管了,他们只负责确认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那追缴社保要去哪个部门呢?

1、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社保征缴中心投诉,由社保经办部门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且导致了你的损失,如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等,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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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8
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2个回答  2012-07-05
社保所或法院都能管,重要的是你想怎么办,如果想去法院就要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想简单点就去社保所直接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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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05
由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
由劳动监察或社保地征缴处室起动,要求单位为你参加保险。单位不执行劳动监察的决定,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缴费基数,我具体缴费金额。
第4个回答  2012-07-06
社保稽核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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