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现在发生工伤,该如何要求赔偿?

如题所述

赔偿数额要结合工伤认定结果和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来最终确定。可以先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认定,也可以自己主动向当地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建议先考虑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同时协商过程中让用人单位负担治疗的医疗费,医疗过程中再逐步考虑赔偿事宜。不要伤情未定就考虑赔偿的事情,对劳动者而言那样会出现带伤维权的艰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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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4
虽然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工资流水、工牌、打卡记录等等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遭受事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医疗费,
(二)康复治疗费,
(三)辅助器具费,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三)停工留薪工资(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福利不变),
(四)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五)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以上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2个回答  2021-03-09

这样的情况,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第3个回答  2021-03-14
公司没有与老员工签订合同。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这都是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发生工伤之后,公司应该按照微社保的。员工一样的待遇去进行。赔偿。并且还要承担一定的违约的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03-14
受伤后员工要求工伤赔偿需要明确2个问题:

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是否满足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的情形。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满足工伤认定情形后,就可以按照规定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如何证明员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员工在公司上班,虽没有签到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否认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比如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每月的工资条以及银行发放工资的流水、日常考勤数据以及工牌等,都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建立的。

是否满足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认定工伤(7种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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