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经调岗后仍不能适应,现在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赔偿如何

患重病是否还需要额外补偿?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其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如果单位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单位不需要额外补偿给劳动者,但出于人道主义和对员工的关怀,单位可以给与劳动者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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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6
这种解除属于法律允许的合法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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