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本人因患肿瘤,脑血栓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样到期能解除合同吗?

第一步,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安排调岗或者另行安排工作,这种变动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征得劳动者同意。当然了,这种安排应当合理,符合劳动者本身的条件和工作能力范畴;
第二步,通知工会或员工。用人单位有工会的,HR应该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同工会书面通知或沟通,尊重工会的意见或结果。没有工会的,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能提前通知的话应该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全额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里的“通知”必须是书面形式,实务中最常见的是让员工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如果员工不配合,拒绝签收时,可以采用发送邮政快递;直接派人将通知书送往员工住址,并让见证人签字确认;公证送达过程或者通过媒体公告送达等;
第三步,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相关补助费用等。企业以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或另行安排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来说,企业还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应该不低于6个月工资。对于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得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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