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现在在一家工厂里工作,试用期刚刚完了,现在我感觉单位的待遇不好,我想在刚刚到期那天离职(我在9月17号开始上班,想在12月17号离职)。在试用期内,我和单位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单位说要我根据单位的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离职,要不然就扣除所押的工资,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如果要有试用期是否要先签定劳动合同,还是口头承诺就可以呢?不签定劳动合同能否进行试用期?还有,公司里说有相关的培训,但是现在使用期都快过了,我还没有进行过单位的任何培训,就连公司里的一些管理规定都没见到过,公司在新人进来的时候也不进行培训,这样,我现在想走了,能拿到所有的工资就走吗?

你和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你确实提供了劳动,因此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由于你公司人事管理比较混乱,这种情况下很难确定试用期是否存在,以及试用期到底是多久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以公司不肯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立即离职,即使公司不接受,你也可以到劳动部门寻求支持。这种情况下你是有权一次得到全部工资的。
不过,我仍然不建议你这样做,而是希望你提前一个月正式提出书面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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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6
没签就当作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时间从试用期第一天起算
第2个回答  2007-12-18
没签就当作正式录用,你可以以公司不肯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立即离职,即使公司不接受,你也可以到劳动部门寻求支持。这种情况下你是有权一次得到全部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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