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4-25
本身作为一个保险业务员,我同情您的经历,但说实话,您不了解保险,所以不能给您讲太多专业的东西,就像土豆,我不能从它的外形,到它的生长环境,营养成分,烹调方法讲起。我只能说这个东西叫土豆,能吃,营养高。
但有个问题必须说明:保险有5个要素: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金额,投保条件。
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付的责任,比如他每两年给您多少钱等等,都是合同里写明的。
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比如您保到80岁,那您81岁就拿不到保险公司的钱了,因为那时候合同已经终止。
保险费就是您交费多少,其中包括缴费方式,缴费方式有月交,年交,这个合同里写明了。一切根据合同来。您可以根据自己条件选择合同里允许的缴费方式购买。
保险金额就是根据您的年龄,缴费方式,缴费多少和保险公司费率确定的一个金额,在保险公司给您钱时会用到,但业务员一般不会给您解释,因为解释的结果是您很难理解。这个数您在合同上会看到,计算的时候要用到,别的时候不需要。
投保条件就是购买这份保险需要什么条件。比如年龄等等。
保险的5要素是每个产品都有的,也是作为消费者需要了解的。
对于您的案例,我可以这样看待:
您的产品应该是年交的,她只是告诉您相当于每个月500,不知道有没有明确告诉您是月交。
另外,您要知道,很多产品都是如此,虽然计利方式是复利,虽然他说最后能取多少多少,但如果您提前取了利息,那复利的来源就没有了,而且最后的收益会变少。
还有,购买产品后不能轻易退保,退保的话您本身会受损失。
保险公司的分红都是不确定的,您签的字是这个意思,希望您理解,因为保险公司的分红是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决定的,不是固定的利息,其实银行利息也在变嘛,这个您需要明白,但不需要多怀疑,您想,如果一开始给你说最后能领100万,但100万是不稳定的,没准多少,您肯定不接受,但实际只有没有大的波动,应该不会差太多。
好了,虽然我是另一家保险公司的,虽然我们也有不错的产品,但既然这张单子您签字了,请不用随便放弃,保险对我们还是很有用的,虽然业务员采取的方式不敢苟同,但产品本身是好的,不用质疑。
最后,请注意购买此种产品,不要单着眼于未来的利益,还要看看保障全不全,比如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等等。不需要多,但需要有。这些保障可以加钱后添加的。
说了很多,估计太专业的您不容易理解,我尽量简单说明的。业务员不敢给你讲太多,就是怕你听不明白,最后还是不买,所以一般都是把好处放大的、突出的讲给你听,但缺点、不足或者在合同下来后才说,或者根本不说。如果您做到按时缴费,其实合同的收益您基本是能享受到的。
希望能帮到您。
我是新华保险员工,因为您已经签单,所以不推荐其他产品了,我不是平安的托。
第2个回答 2012-04-25
平安智赢人生 本来就是年交 没有月交这么一说,业务员只是换算成月让你感觉数字不多,他给你垫钱纯属无稽之谈
第3个回答 2012-04-26
如果可以举证的话,她这个应该是违反了告知义务的。还有就是你想怎样呢?是退保么?
第4个回答 2012-04-26
七天之内退保 不会有多大损失
在昨天召开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建立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从总公司到各级分支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对销售误导行为的管控责任和相应的责任追究标准。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会上表示,保监会今年将研究制定人身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同时推进人身险业务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适时放开风险保障类产品预定利率。
销售误导问题已成为寿险市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最受社会公众诟病。“存单”变成“保单”、夸大投资型产品的最终收益、恶意隐瞒费用扣除等现象,直接侵害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治理销售误导已成为保险消费者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在会议上,陈文辉指出,最近一年多来,寿险业面临的整体发展速度趋缓、退保增加、偿付能力持续下降等行业风险与销售误导有一定关系,特别是非正常退保的增加,绝大部分都与前期销售过程中的误导行为有关。特别是新型产品的快速发展也带来销售误导问题的日益凸显,根本原因在于相当部分保险公司重规模速度,轻质量效益;重上规模快的新型产品,轻发展难度大的保障和长期储蓄产品;重公司自身发展需求,轻客户真实保障和利益需求;再加上产品同质化、渠道单一化、服务简单化;销售误导成为这些粗放式发展方式的必然结果。
陈文辉表示,根据当前销售误导的特征及表现,治理销售误导的工作重点是强化监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主要对销售误导问题反映较突出的银保渠道、个险渠道和电销渠道等开展重点治理。
自2000年以来,保监会连续出台了多项措施开展针对销售误导的综合治理,仅2001年以来,累计发布的治理销售误导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就达21个。但为何误导问题屡查屡犯,陈文辉认为,过去的监管重制定制度,制度执行情况重视不够;重检查违规问题,检查覆盖面和处理力度不够;重突发问题的应对和突出短期效果,长效机制的建立不够。
陈文辉认为,今后要从监管部门“要我治理”转变到公司“我要治理”。据透露,今年保监会将研究制定“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要求各人身险公司承担起治理销售误导的主体治理责任,明确从总公司到各级分支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对销售误导行为的管控责任和相应的责任追究标准。保监会将对部分误导行为比较严重的公司,采取向上追责的方式,撤销其省级分公司的总经理乃至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直至吊销许可证。
治理销售误导是保险业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也是转变寿险公司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陈文辉表示,保监会还将推进人身保险业务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适时放开风险保障类产品预定利率等鼓励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的政策限制。
可到当地保监局 让这个保险营销员对此负责
不过都是为了赚钱生活 退保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