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继续用工,应当向劳动者按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具体来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换句话说,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具有任何的免责理由。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根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这里所说的书面合同包括了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