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劳动法押扣工资百分之五十,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在用人单位扣押工资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未发放工资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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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5
肯定不合法,工资是工人依法劳动所得,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无权扣压。你所在的企业如果真的有扣压工资的规定,你不必在那儿工作了。如果你离开的时候真的扣压了你的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20-11-25
肯定不合法。但每个单位情况不同,押扣的部分单位应该会有详细的说法,具体咨询单位政策。
第3个回答  2020-11-25
不合法。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工人财物证件等。工人工资要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
你可以致电12333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第4个回答  2020-11-25
这个很不合理,工人的工资是工人辛辛苦苦大半年赚的劳动报酬,扣押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你让工人怎么办,尤其是在这物价高涨,工资缩水,工厂停工的情况下,你让工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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