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欠条,就凭送货单上欠款人的签名,胜诉有多大

如题所述

没欠条,仅凭送货单上欠款人的签名,其胜诉率不大。
仅凭送货单上欠款人的签名只能证明欠款人收到了该货物,但却无法证明对方是否给付了这笔货物的货款,当事人可以用电话录音方式向对方追要货款,并找证人在场做好录音。若对方承认所欠货款,那就有胜算;若对方一口否认还欠货款,则胜诉率较低。
当对方欠款起诉时,还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所欠货款的数额。写诉状,并带着身份证,到对方住所地或者工程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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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胜诉率很低。但是只有货单,难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可能会承担败诉的风险。仅凭送货单上欠款人的签名只能证明欠款人收到了送的货,但却无法证明对方是否给付了货款,趁对方没醒悟过来,以电话录音方式向对方追款,并找证人在场做好录音。若对方承认欠货款,那就有胜算了;若对方一口否认还欠货款,就没办法。
法律分析
起诉流程:1、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其次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你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认为有的证据无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代替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交费通知书,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代表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4、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5、开庭审理阶段:首先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自己不利。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认为案件可能对自己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自己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不准备起诉对方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2个回答  2016-02-26
这个胜率很小。仅凭送货单上欠款人的签名只能证明欠款人收到了你送的货,但却无法证明对方是否给付了你货款,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道理我想你会很明白。建议:趁对方没醒悟过来,以电话录音方式向对方追款,并找证人在场做好录音。若对方承认欠你的货款,那你就有胜算了;若对方一口否认还欠你的货款,那你就没办法了。证据很重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6-06
胜诉率很低,只有送货单,难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款法律关系,具有败诉风险。仅凭送货单上的签名只能证明欠款人收到了货,无法证明对方是否支付了款。
第4个回答  2016-02-26
不大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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