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2月15日入职到2015年1月11日,公司招聘是说的上班时间是早8:30到网上18:00,但是我到了这个公司才发现每天从早上上班一直到晚上23:30,但是公司从来没有给加班费,从来没有给签过劳动合同,承诺给上社保,也一直没有上过,因为我请了两次假,都是领导批准的,来了给我辞退了,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把我应要的都要拿回来,公司的工资是以现金发放的,上班是打卡的,现在我有上面印着时间的卡,还有印着公司公章的收入证明
我说的就是属实的,而且是今天辞退的我,我应该怎么办我都迷茫了
追答你可以直接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了,最好从当地找一名律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