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作被三次告知“你被开除了”,公司可以拿开除当玩笑嘛?

我于07年11月28日进入这家公司,之后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是三个月试用期,但是在这期间,公司得领导三次提出开除我,第一次开除我得经过是:准备开除其它人,但是由于传达话得那个人听错,直接找我传达了这个消息,但是这事后找了我道歉。(但是前日说要开除我得时候,她告知我的是那个时候就已经是警告我了)。事后一直相安无事,但是于前天的时候,我又被告知你被开除了,但是经过我和领导的谈话,她决定说留我在“观察一段时间”。但是今天晚上上班的时候,(马上就要下班)才通知我,说你被开除了。
我思前想后,我过分的地方也就是旷工一天,虽然说没有合同的约束,但是把开除当做玩笑一样的,我始终觉得心里面不爽。人生中第一份工作,还没满两个月,居然被开除三次,唉,以后对工作没信心咯!~
现在求助专业人士,我可以有什么办法来保护我的合法权力嘛?
其实我的目的只是在于拿回属于我的工资而已,今天已经把我工资领回来了,(我从开始上班到今天第一次拿到工资)所以我也无所谓咯,不过人生第一次拿到工资还是满高兴的,虽然是那么辛苦,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们给我的建议!祝大家新年快乐咯!~

这里面除了需要明白几个问题,从中吸取教训。
1.这种公司走了也不可惜,因为试用期不想试用期,正式不像正式,非常不正规。而且即便是开除人,也许要什么谈话、签字、交接的,让别人告诉一声就可以了?
2.这种领导出尔反尔,自己说过的话反复修改,有什么意思?
3.老板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人在坚持开掉你,所以老板这么出尔反尔,至于是谁是什么样的人我想你应该能清楚。
4.即便任何重要的事情也不至于旷工,因为一个电话都是可以请假的事情。
5.你被开除绝对不是旷工一天正么简单,不然老板不会出尔反尔,你自己应该好好审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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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12
你不该让人家有把柄的,何况是在试用期内。有事你可以请假啊,无缘无故的旷工在哪里都是不会被容忍的。你现在没有合法权益的,因为你在试用期,还没有签正式合同(正式合同里也往往明文规定了对于旷工的处罚---多是解除合同,极少数的是扣除当月工资或奖金)。这家公司也挺没劲的,别是故意等到你试用期快满了便开了你,这样既让你出了力,又省去了试用期满后该涨发的薪水...... 想开点吧,对此你也无能为力的。以后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有原则守纪律才可以被别人信任,才能立足社会,也有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理由和资本。
第2个回答  2008-01-12
像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在你身上了,当然不能听之任之。很明显是公司钻了法律的空子,欺负刚工作的年轻人。他们是利用试用期让你替他白做工,随后找个什么理由开除你就是了。
我认为有职业道德的公司会提醒你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方面的问题,而不是故意隐瞒。
你可以向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部门阐明事情原委,以求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千万不要自任倒霉,把他们公司的恶劣行为公诸于众。也可以在网上发帖子声讨。不能让我们辛辛苦苦的打工者让这些吸血鬼榨干了!!

像这种非常规能解决的问题只有采用非常规的方法。我们打工的容易么,还有忍受这些吸血资本家的剥削。

还有,你的旷工一天的事情不能成为开除你的理由。绝对不能说是什么活该。
第3个回答  2008-01-12
针对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了试用期限、试用次数、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等规定。

为了防止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细研究上面的法条,我们能看出,合同不满3个月,用工单位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

网上有很多跟你差不多情况的,正常情况是试用期内就应当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只有存在劳动合同,才有试用期的问题,即使在试用期,从第一天起,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劳动合同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建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你连合同都没,别说口头开除你三次,试用期完一分钱都不给你就把你扫地出门你都没处说理去
第4个回答  2008-01-13
我不知道你要怎样来保障你的合法权力?
1、首先必须是要签订劳动合同,你在单位上班,在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2、关于试用期,楼上已经有人回答过了,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是怎样界定的,如果有违反当然是不合法的。
3、你在试用期内被连续三次被告知开除的问题,首先从法律的角度跟你讲,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不要说是一天旷工,就是一次迟到,单位也有权力开除你,说得恰当一点,应该是说终止试用期。
如果从你个人的发展问题来讲,用不着单位开除你,你直接炒你单位的鱿鱼的就行了,这样的企业确实有待考证,怕是会误你前途。
4、另外告诉你,现在你就可以到你们哪儿的劳动监察大队去告你们的单位了,他已经这么久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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