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2月在一家儿童家具品牌所属的直营店做导购,因在商场,时间较长,公司实行两倒班的上班制度,过年公司下发了带薪年假的通知,入职满一年有15天带薪年假,这个店只有我们两个人,同事回家15天,这期间我一个人上大班,现在同事回来了,我跟我们的直属领导谈加班费的事,她说公司没有加班费这一说,实习期员工更没有。因我还在实习期,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有这几个月的排班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哪些证据证明我在其公司工作,怎么证明我加班过,法定假日的三薪我该怎么跟公司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