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般纳税人,做机械加工的,现有两个产品要做,是分开做的。 第一个:买材料含税价2422元;我报给客户的产品含税17%单价是2450元;生产时有剩余废料468元(自己卖去废品站没发票证明的);自己卖的废品需要报给国家吗?需要纳税吗?请问这样需要纳多少税?我能赚多少钱?怎么算?
第二个:买材料含税价300元,需要发外加工没有发票开的人工费300元,生产时有剩余废料50元(没发票证明),客户要求开增值税含17%的价格,请问我需报多少钱才能赚250元呢?怎么算?
还有几点
第一个:“第一:自己卖的废品需要报给国家吗?第二:如果不需要报给国家那么重量方面怎么对数?第三:如果需要报给国家,那么应该怎么报才对我有利?”
第二个:“第一:‘1.17X-(0.17X-43.59)*1.12-300-300+50=250’这个什么意思?可以慢慢解析吗?第二:设报价不含税为X元=766.82元,则报价为 766.82*1.17=891.18元 。但别人也是做机械加工的,他可以张不含税的价格加多6个点就能开17%的增票了, 为什么?
首先把第一个赚得钱更正一下。在463.45的基础上再加上28元(2450-2422)第一个赚得钱为491.45元
自己卖的废品可以不报税,至于重量方面出成本时一起出了,毕竟加工都会有一定的损耗嘛。
第二个:设报价不含税为X则
1.17X是含税价(销售价)
0.17X是销项税额 43.59是进项税额(0.17X-43.59)是应交增值税额
应交的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为应交增值税额的 12% 所以共交税(0.17X-43.59)*1.12
销售价-应交税-材料费-人工费+废料
在有足够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时, 你说的那种情况那就是销售价格优势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