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想要公司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有位军转干员工,因公司目前效益不好,全员降薪20%。军转干员工国家有文件规定,工资不得低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03.6元),该军转干员工降薪后工资就达不到3803.6元(在岗月平)。所以该员工申请:

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想按照劳动合同法中这条解除: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并承诺不要任何经济补偿。(因为该同志出去后,国家可以给予补贴)

疑问:这样做公司有什么风险,如何避免风险~~~

求助大家哦~~~

公司直接这样做的话,属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有可能要按《劳动合同法》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规定双倍支付赔偿金。
可先制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事实,如先让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下发通知,让劳动者确认无异议;再调整其岗位,再下发通知,让劳动者确认无异议;然后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没有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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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12
是员工想要解除合同还是公司?员工可以直接辞职,公司的话必须出具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及后面仍不能胜任的证明
第2个回答  2012-08-21
不能胜任,要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不胜任并有转岗培训等书面材料证明
第3个回答  2020-09-04
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者岗位调整之后,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首先,应保证内部规章制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其次,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向全体劳动者公开公示,最好是由劳动者签收,并妥善保存劳动者的签收单。最后,在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时,应确保妥善保管所有的工作表现考核表、岗位调整通知、培训申请表、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评估表以及培训费用的支出凭证(如有)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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