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在公司工作大概1年的时间(差几天),由于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且将我辞退,因此我提出劳动仲裁,目前法院已经判决。我想问下我的这笔赔偿金是否要缴纳个税,如果要缴纳的话应该怎么缴?
这个是要由公司代缴,还是个人可以自己申报缴纳,另外公司是北京那边的,我现在人在其他地方,我是要去北京缴纳还是在地方缴纳
追答这个一般由用人单位代缴
如果原单位不代缴的,你可以在你现在工作的当地向税务部门申报
一、要交税,但应该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行政法规税法规定的义务。法院属于司法执法。不是行政执法。法院判企业支付工资,企业执行司法程序按判决书支付工资。同时企业又必须执行税务行政法规,支付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这是企业执行必须执行的两个法。即执行司法法规和执行行政法规。
不能司法执法代替行政执法。通俗的说就是法院判决支付工资,税法规定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有法院和税务局两个部门。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不支付工资法院可以判你支付工资。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执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提示:所以在一次支付数月工资时,要按工资实际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需经主管机关审核。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也指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