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面试时,主管收取了2000元的好处费,才面试成功,违反了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1、违反劳动法。
2、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费用、财物或者要求提供担保等。
3、可以向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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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9
你好,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19
这不是劳动法的事,是受贿罪。
第3个回答  2012-08-19
劳动法处理的劳动者与公司的关系. 劳动者个人与个人的关系, 应该不属于劳动法管理的范围.
再者, 这人收了钱不办事吗? 要不你怎么这么问啊:) 另外, 关于受贿, 法律规定是收受4000元, 可以立案受理.
第4个回答  2012-08-20
劳动法无此规定
纵横法律网-黑龙江鼎誉律师事务所-张仁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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