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设计变更,新施工方案是否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

因设计变更,新作施工方案,是否不需要签证都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

  因设计变更,新施工方案是否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关键:
  1、有甲方、监理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的。

  2、如果甲方在施工合同中写明施工办法、方案不作为结算依据,这种条款应该说是无效的,在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修改这样的合同条款,然后再签订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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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18
任何结算依据都必须事先有建设方或监理方签字同意,所以,因设计变更而编制的新施工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监理审核,有总监签字,监理公司盖章。只是因为是施工调整,写成施工方案就可以了,不是很大的变动不必编制新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个回答  2008-12-18
不可以必须要下委托单或者工程联系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2-19
同意三楼说法,我还没见过一个设计变更,会让你重新修改施工方案的。设计变更就是结算的依据。除非新增加措施费必须更改施工措施,那就必须有业主和监理的同意,重新走报审程序。
第4个回答  2008-12-18
需要甲方或监理的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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