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如题所述

可以,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如下: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预算书;

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

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扩展资料

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结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施工的依据,也是工程管理的依据。结算可以根据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工艺进行具体编制结算书。必须做好现场签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04
合同是结算的依据,如合同里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明确的说明是结算依据则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第3个回答  2013-04-23
应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有构成合同的文件的条款,一般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中包含“投标书及附件”,那么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就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就应成为结算的依据啊。
但与之相关的是——投标报价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费用是怎么报的,若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或明确结算时不调整,可能在结算中有点困难。
以上来自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93907338.html
第4个回答  2013-04-23
施工组织方案与结算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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