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研究丨毛立新:口供质证的两个实践问题

如题所述


尚权研究:毛立新深度剖析口供质证的实践挑战与技巧</

5月13日,一场关于“口供质证方法与技巧”的研讨会在山东省沂南县落下帷幕,由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等多方联合主办。知名法律专家与辩护律师汇聚一堂,共同探讨口供质证领域的难题与进步。以下是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的核心观点。


直面难题:虚假印证与证据排除</

毛立新首先指出,虚假印证是口供质证的核心挑战。他强调,证据的同一性看似能增强真实性,但可能存在人为操纵,如逼供、诱供等,导致口供与其他证据的“虚假印证”。他提倡跳出常规印证,通过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进行实质性审查,例如缪新华案中关于分尸空间的矛盾就揭示了虚假印证的可能。


关于口供非法证据排除,毛立新主张不应仅凭程序违法来判断,而应更关注口供的自愿性。他提出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口供任意性规则,排除非自愿性供述,以保障司法公正。


超越案例,探索质证的深度与技巧</

在研讨会的第三部分,毛立新深入探讨了口供质证的技巧。他认为,发问是辩护的核心,既是举证又是质证,律师需要根据口供的不同形式灵活运用质证策略。例如,交叉询问在国际上是质证的重要手段,律师需要质疑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同时关注举证方的逻辑和推理过程。


毛立新强调,律师需从逻辑推演的角度审视质证,批判性地分析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反驳控方证据的合理性和证明力度。同时,质证与辩护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律师在会见、阅卷、辩论中都要发挥质证的作用,通过反复质疑,动摇控方证据的权威性。


总结与启示</

毛立新的发言揭示了口供质证的复杂性和深度,律师在面对口供证据时,必须具备综合性和系统性的思维,通过精细的质证策略,挑战控方的证据链,实现有效的辩护。这次研讨会无疑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实践指导,推动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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