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还没去上班,但用人单位辞退了我,可以去申请赔偿嚒

如题所述

  订立了劳动合同,并未用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并未上班,双方劳动关系并未建立,用人单位反悔的,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1-24
  这个真的不能,因为你与用人单位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24
你好,不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