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保险公司交押金吗?

我进公司的时候,先交了65块钱的什么考试费,后来又交了300块钱的入司费.我刚毕业,没工作经验.大家帮我分析下...这才培训2个礼拜不到.
刚进公司就说让我去签单.我签个XX啊.我们经理还说找我家人或者朋友. 我想去试试陌生拜访.他说我没戏..我前段时间刚买了1万的标保..我个人感觉挺认同保险.不过不太认同这家公司.因为找哥们家人签的全交情单.到最后屁都没学到.还络下家里人一不是.

在进入任何工作单位前,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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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是的,这是保监会的规定:代理人要交押金。
不过现在进保险公司做代理人不是时候,全球金融危机,美国最大保险公司AIG也倒闭了,中国经济状况也不容乐观。老百姓什么时候买保险,应该在他吃穿有余的基础上才会考虑保险。
人的需求是从基层的生存需求开始,然后才是安全的需求。今天我连就业都难,收入不稳定,哪还会去考虑几十年以后的事吗?现在企业的生存都很困难,更何况老百姓呢。
今天新闻说:上海将有40%的企业不考虑发年终奖,或者延期发放。老百姓哪有钱投保?以前企业的钱发不完,找理由给员工买保险,现在呢?
再有,现在银行利率这么低,保险合同的预定利率也低,以后利率上调了呢?它才不会像银行利率会上下变动,经济上去了,现在买的保单就不划算了。比如1997年前后买的保险,预定利率都在5~8%,现在的回报率还是那么高,都划算。即使以后到不了5%,但现在投保也是最不划算的。
现在有投资连接保险,跟股票、基金一起挂钩的,股市暂时要上可能还比较难,你敢把自己下半辈子的保命钱,交给他们炒股,你认为合适吗?
即使买医疗保险、意外保险、或者短期的人身保险,你的收入是很低的,你的推荐人不会同意你做这样的保单。他们大都让你去推销年缴五千一万的,缴费20年的,他们的收入才高,不相信我说的,你进去听听就知道了。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制度有点类似直销金字塔阶梯制度,做了几份保单,可以做主任,找几个人可以做经理,培养几个经理就可以做总监……他的收入与他招募来的下线业绩挂钩,从中抽取提成。
先叫你做缘故法,把你家人、亲戚、朋友做一遍,你能继续做下去的做,做不下去自己走人。对你既没有保障,又不讲劳动法,不交三金,我劝你三思而后行。
也有好的一面,可以学习一些待人接物、接触社会各阶层的人,还是有好处的,尤其像你刚毕业,到社会上实践一下,还是挺不错的。
祝你成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1、进保险公司是要交一定数额的押金的。保险公司所收的押金一般应为单证押金,因为保险公司的某些单证是有价单证,如果代理人丢失是要承担经济责任的,即100元的登报声明费或其他成本费用。离职时的失职可能就是丢失了有价单证。一般情况下不会全部不退押金,可能要扣下所发生的费用,余额应该退回。
2、保险公司的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对保险公司履行监管职责。
第三条 保险公司依法开展保险业务活动,不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申请设立,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分公司、支公司、营业部。除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外,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为其他形式。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 保险机构
第五条 设立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非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或变相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第六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遵守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有利于中国保险市场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三)保险与银行、证券分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分业经营;
(四)合理布局、公平竞争。
第七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 ;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经营寿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至少要有三名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人员;经营寿险业务的区域性保险公司,至少要有一名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人员;
(四)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设备;
(五)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为企业法人或国家允许投资的其他组织;股东资格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六)中国保监会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3、其他有关保险公司的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link?url=0ZnZ_CxVk_MNjKB30rF4l2nsmReR4jT2EcfxIz1cw7fk1uBaUTwu7T2VG37_pDHvxNRq9reySUqk4hTH2Bb0r_
第3个回答  2023-01-07

在进入任何工作单位前,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4个回答  2015-08-25
这是现在保险公司寻找增员对象的业务人员为牵住应聘者的一种措施。
按正常程序,在刚开始时是不会收这笔钱的。而是先让应聘人员参加公司的招聘说明(也就是他们说的免费培训),在你有意正式加入公司后,会让你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考试,证书考出来后,公司会与你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并给你公司的展业证书和工号,在此时才会要求你缴纳业务资料保证金(你在展业时用到的公司宣传资料等东西),这钱在你离职时,一般会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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