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资金托管,需要给付卖方利息吗?

我公司负责二手房的资金托管,办理完产权证手续后,由买卖双方到我公司,买方领取产权证,卖方领取房款。
现在有一卖方向我公司主张,房款存于我公司期间产生的利息,应同时返还给他。
我想问,产生的利息需要给他吗?利息按什么利率算比较准确,我公司怎样规避这样的情况,在协议中直接约定利息不给付或房款存放期间不计息,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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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二手中介公司吗?资金托管应该是一项服务项目,应该收取服务费,卖方无权向你公司收取利息,因为是买方卖方协商好由第三方来托管房款,从某个角度讲是从双方的利益出发,规避风险,你是在为他们服务。但如果说你是属于借资性质的话,就要另当别论了。关键的问题在于是你们公司申请将房款放在公司保管,还是买卖双方协商的,这是不同的性质。我做过两年的房屋买卖,从来没听说过公司帮忙资金托管还要支付卖方利息的,一般都是找买卖双方收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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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9
利息可再合同中写明付与不付
如果一定要付利息,那可以按照当时银行最低利率支付,但同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30
合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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