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工资发现少发1000元,说是赔偿公司损失,早在之前公司一直说需要员工赔偿损失,但是我们一直没有同意,虽然公司之前给我们说过这个事,也要求我们进行签字确认,但是我们都没同意的情况下今天就扣了,整体要扣5000,说是分担我们员工生活压力,分几个月扣除,我能不能向劳动局投诉,并申请劳动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