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扣除工资,能不能向劳动局举报??

今天发工资发现少发1000元,说是赔偿公司损失,早在之前公司一直说需要员工赔偿损失,但是我们一直没有同意,虽然公司之前给我们说过这个事,也要求我们进行签字确认,但是我们都没同意的情况下今天就扣了,整体要扣5000,说是分担我们员工生活压力,分几个月扣除,我能不能向劳动局投诉,并申请劳动合同解除??

公司扣工资的理由是否合法,决定了能不能向劳动局举报。
如果是给公司造成损失,按规定(以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宣贯至每一位员工的规章制度为准)需承担赔偿责任,且赔偿金额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当。这与你们是否同意签字确认无关。
但如果扣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就涉嫌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若因此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还有权主张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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