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管道埋在地底下漏水,目前还在保修期,应该找谁负责?

楼下房顶漏水,现查出是开发商埋在我家的地埋暖气管道漏水,和物业开发商的人洽谈,有开发商的人砸开我家客厅地砖,首先我家第一次供暖还没供上暖就漏了,砸开后确定责任。然后就谁负责费用,说哪怕是它们的责任但是物业和开发商的人说恢复地砖费用我出,感觉很不合理。地埋暖气管道是开发商的隐蔽工程。现在好担心出来不是我的事,它们也说是我家的事,我们这的开发商和物业就是流氓。我该怎么办?上那里找人合里处理这事,首次采暖还没采就漏了。这地到底砸不砸?

  在房屋建筑质保期内出现暖气管漏水,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供暖系统质保期限为2个采暖期。开发商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进行投诉举报。
  附《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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