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一般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主要由以下交易或事项引起:
1.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 在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时,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减少做相反的
会计分录。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确定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按行权价收取的金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原确定的金额)
贷:股本
(增加的股份的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差额)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大于
账面价值的,计入资本公积。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 (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贷:开发产品 (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差额)
企业将自用的建筑物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计入资本公积。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差额)
若产生的是借方差额,则计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资金融资产形成的
汇兑差额外: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分录。
5.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非货币性项目,如果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外币反映,则应当先将该外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进行比较,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具体地说,对于发生的汇兑损失:
借:资产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发生的汇兑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金融资产重分类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账面余额)
贷或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差额)
7.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分拆(补充)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所得税的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使得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对应科目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即: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而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市价的波动在计税时不予考虑,有关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成本。
因此,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时,账面价值大于其初始取得成本,即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此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降,账面价值小于其初始取得成本,即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