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4-18
二套房认定: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4、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
第2个回答 2017-03-11
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1.购房、还贷。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治疗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