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为例,需要提交《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各类劳动者都可以申请。
办理机构为区就业促进中心所属劳动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结时限1个月。
咨询电话:12333
扩展资料: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应在15日内向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后,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本市户籍人员退工登记备案业务
3、用人单位因未申请“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通过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招工登记手续的,可前往区就业促进中心劳动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用人单位填写《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并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转移工作
(3)用人单位在办理持有《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退工手续时,还应在《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内做好相应的退工日期记载并盖章。《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以及第三联退工证明交给被退劳动者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指南
一、办理退工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
1、《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复印件一份;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的需提供《解除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辞职的需提供个人辞职申请书;
4、《退工登记审批表》1份、《失业人员退工登记表》每人一份;
5、职工档案要装订成册,并附招工录用手续和劳动合同;
6、退工手续需在人员减少的两个月内办理,超过二个月的要收取失业保险费用;
7、职工本人要准备2寸照片1张,办理失业登记。
二、网上退工办理:
1、登陆招退工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网(可放置在收藏夹中方便每次登陆使用)。
2、根据退工人员的实际信息进行内容填写(保证在退工之日起15日内办理)。
3、一个工作日后再次登陆查看用工完成情况。
4、如完成退工,打印退工页面,留作公积金封存使用。
三、退工单: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