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工备案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填写《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向管辖的市或者区人保局就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如单位逾期不办理,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办理材料:
1、“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报告表”一式三份,二份由登记备案机构留存,一份由用人单位归档。
2、“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一式四份,经市、区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登记备案机构、用人单位和被退职工各执一份,一份归入职工档案。
3、职工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证明材料。
4、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就业登记证。
5、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档案。
6、劳动合同。
7、对逾期办理的,要有逾期说明书,并由单位负责赔偿劳动者相关合法权益。
办理外来人员(包括江阴、宜兴)退工手续:
1、办理外来人员退工时,需带好《就业登记证》。
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一式四份)。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证明材料。
4、劳动合同。
5、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档案。
6、单位管理系统盘。
外来人员携带以上材料至单位办理录用地办理。
扩展资料: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退工单与《劳动手册》就起到了这个作用。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参考资料:
退工备案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填写《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向管辖的市或者区人保局就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如单位逾期不办理,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办理材料:
1、“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报告表”一式三份,二份由登记备案机构留存,一份由用人单位归档。
2、“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一式四份,经市、区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登记备案机构、用人单位和被退职工各执一份,一份归入职工档案。
3、职工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证明材料。
4、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就业登记证。
5、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档案。
6、劳动合同。
7、对逾期办理的,要有逾期说明书,并由单位负责赔偿劳动者相关合法权益。
办理外来人员(包括江阴、宜兴)退工手续:
1、办理外来人员退工时,需带好《就业登记证》。
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一式四份)。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证明材料。
4、劳动合同。
5、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档案。
6、单位管理系统盘。
外来人员携带以上材料至单位办理录用地办理。
扩展资料: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退工单与《劳动手册》就起到了这个作用。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