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让你辞职的领导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法》有相关的规定,即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可以辞职,何况你们当初约定的两个月工期已经过去。你可以尝试先跟领导说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他仍然不让你走,不支清工资。你可以直接投诉到劳动部门,或者直接打12345政府热线,会有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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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6
如果是你真的想走,人在心不在,领导肯定也不会勉强你,但如果你是想用辞职这件事让领导给你涨工资的话,工资涨了,觉得可以就好好干吧!在哪里都是一样上班的。
第2个回答  2022-07-21
如果你确实想辞职,办法很多啊,只要按照正常程序办理,都是可以的。实在不行还有仲裁和诉讼。
第3个回答  2022-10-14
按照流程提交离职报告就行,不用等领导同意,时间到了就可以走。一般试用期内是三天,正式工是一个月。
第4个回答  2022-08-04
你看看你还有这这个公司里吗?要是不想,找你主任要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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