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没有签转正

如题所述

如果在试用期结束后,单位没有提出转正的要求,也没有以合法的理由辞退你,而你仍然在工作,那么你应被视为正式员工。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应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但由于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结束后通常会转为正式员工,因此用人单位一般会采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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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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