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对个人不予作价补偿。拆迁时属于征地拆迁性质,征地就是原宅基地被政府征收,政府可以重新划拔土地给集体,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重新分配给村民。如果村民自身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重新分配宅基地条件的就不再分配宅基地了。由于你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就不存在对地面上建筑物进行评估补偿了,如果村集体对村民在本次征地拆迁用村集体的积累用于对村民的拆迁补贴,通常是按户口人头分配,你也可以同样享受,包括分房享受面积补贴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不得低于市场评估的价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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