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的报酬应不低于工资的多少?

如题所述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 劳动部【颁布日期】 19941206 【实施日期】 19950101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
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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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7
三倍,且不能进行调休(不管安排调休与否,只要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都需要支付三倍加班工资),只有周末可以调休。
第2个回答  2012-12-20
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是正常工资的2倍。
第3个回答  2012-12-17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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