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交通事故赔付

闯红灯发生事故,我方全责,对方车辆报废,保险公司赔付车损费7.2万,剩余价值费8.5万合计15.7万,对方车辆于两年前花费17万购买,对方车主要求我赔付差价1.万的大部分,应该吗

两年前购买的车辆,保险公司赔付的的金额是与车辆的残值来进行赔付的。与原车价格无关。对方车主向你索要车辆购买时价格完全不合理。让他到法院起诉你,别怕。换句话说,对方车主也使用了两年,那么对方不想掏一分钱?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一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给下级法院指明了判决方向。第十五条明确了四类应该支持的赔偿项目,但没有包括贬值损失。
细心车友可能会发现,这则司法解释对贬损费没说支持也没说不支持,是模棱两可的态度。后来可能也是被问烦了,2016年最高院又专门出了一份公开答复,明确了表示了不支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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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6
不用赔付,而且这项费用也不合理。车辆购买使用一段时间,车辆自然会发生贬值,不可能用了两年还是原价,所以,对方的要求完全不合理也不合法。你直接拒绝即可,让他去法院起诉吧!法院也不可能判他赢的,放心好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06
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估计你也得出这笔钱或更多。自己思量着办吧。追问

不懂就不要回答谢谢

追答

只是我的一种观点而已,你是听不得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谢谢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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