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4月份被车撞身亡。肇事者酒驾,从岳父身后撞来,未逃逸,2分钟后报警。肇事者负主要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如下:车险赔11万,保险公司赔付;肇事者称无力赔偿,法院判不需赔付。对肇事者判刑2年。
我觉得撞死人,不赔钱,只判两年。这很不合理。我想问问法院是依据哪条法律作出上述判决?合不合理?请法律人士解答下。
这样说来,没有人是故意酒驾撞死人的。岂不是所有酒驾撞死人都只需要坐牢3年就可以了??且酒驾把人撞死了,保险根本不保酒驾醉驾,民事赔偿那么少,对被害人家属太不公平了。
还有按照《刑法》133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只是刑事责任,那民事责任是怎么判定的??法院如何判断是不是过失犯罪??
请您再回答下,谢谢。
工作实践中,如果赔偿到位,一般判处缓刑。本案正是由于不能赔偿,才处2年监禁。
民事方面,法院判决不需赔付似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