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 如果接了告知是不是就意味着要被判刑,而且三个月都过了。还没接起诉,可以不接起嘛

如题所述

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 接到了告知不意味着要被判刑。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
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
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
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包括: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询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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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5
监视居住是公检法对某些符合逮捕条件但又有些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我不晓得你说的告知是啥告知哈,但一般都是公检法给你们的一些程序性文件,告知你们权利义务,通知之类的。你不接也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或者有些措施之前确定了期限,现在要延期,也会程序性出通知。问题都不大。你不接对案件是没有什么帮助的。还有就是监视居住满六个月案件还没有判决的话,肯定会涉及到强制措施的变更,可能直接取保候审,也可能转逮捕,具体看情况。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9-12-25
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可以使六个月,但是一般案件不会把时间用满的。
监视居住后的一般情况会刑事拘留,然后提请逮捕,接着是逮捕,移送起诉,如果不逮捕就是取保候审,再起诉。
如果警方认为通知家属会影响案件的侦查,经分局领导批准,可以不通知家属。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1个回答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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