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别不限,性格稳重,做事心细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计算机操作熟练,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打字速度在每分钟40字以上 工作地点:(包住,有餐补) 薪酬福利:薪资保底2500,平均薪资达到3000+;这是他在xx网上的招聘信息。 我7月29号就入职工作了说试两期是两个月但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押一个月的工资,8月25时公工资只发了两百多元,公司上班是六天八小时制,每周工作超过48小时。直到9月24号,他们找我签劳动合同,要求我劳动合同时日期要写在7月29号,因为这违背事实。我没听他的签了个当天的日期,他叫我改但我拒绝了.当天下班前主管来告诉我。你明天不用过上班了,因为你试用期表现不好,明天不用来了,直接办离职然后我就没再上班了,7月24日解顾我。7月26号他们发工资了,我的工资只有2305元。还有25天的工资没有发给我。我都快没钱吃饭了,我去问那主管工资的事,他说那是人事那边发的工资不关他事,说可能下个月25号才会发给我。我以他们以不签就不让我工作的的理由威胁我去告公司,导致我失去工作要求赔偿?我那25天未签定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还有发的实际工资比他们招聘时说的工资少了200元,六天制每天那周六的8小时算不算加班?求律师们教教我,如果要求自己身的合理赔偿.我已复件了工作证证明和银行流水。
问题补充:
24号解顾我,按理说26号应把两个月的工资一起发给我。我打12333说什么离职后三天内需要发给我的啊。。请帮忙!!我准备去申请劳动仲裁,我在劳动仲裁书应该要求他们给我钱???
第一,你可以请求二倍工资是对的。每个月上班超过174小时以外是要算加班费的。我不明白,你直接办离职是怎么办的呢,是解雇你吧,还是你辞只呢。有相关的证明吗,还有公司拖欠你的工资不给,是可以请求拖欠部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支持你去仲裁,会寻求到公平与公正。
追问我让明天来办离职。。我就去了,然后他就给了两张表我填,,我就填了,上面有一个关于离职理由栏,是要我写的,我写未通过试用期。。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害惹上事,才让我写那两张表。。每周上六天班,起过了192了。我们的工作是计件的,这样能有索赔吗?刚入去的两个月我还在练习所以也不是正式计算,这其中的我不知道该怎么算这个钱...他们在56招聘上说低新有2500,上月的工资才给了2305这样。这些钱能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