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贷款放款延迟,是否违约?

我是乙方,60万贷款是9月11号到帐
甲方说我违约拒绝交房,要违约金才肯给钥匙。
咨询几个问题
1.按合同是否已违约?
2.甲方如果以这个拒绝交房,是否构成违约,因为约定是全款到位交房?
3.如果甲方一直不给钥匙,我也不想交违约金,我如果找开锁的直接把房门打开,是否违法?
现在房子已过户到我名下,全款已到位,所有手续都已经办完,就剩下交钥匙一个环节

我认真的研究了一下这个问题:
1、你付款60万的时间延期了10天,应该支付违约金4400元(88万乘以万分之五)
2、但是你在9月15日之前,银行支付了款项,那么房东应该交房。你仔细看看合同里有没有写:”假如乙方不支付违约金,则房东可以不交房 等内容“,假如没有相关内容,房东应该如期交房,不然房东也构成违约。
3、约定了全款到位交房,我觉得对你有利,因为在9月11日,你付全款了,房东应该交房。
4、假如合同没有写“因为乙方不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不予交房”相关内容,甲方依然不交房的话,甲方也应构成违约。
5、房子在你名下,手续办妥,你应该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改造,换锁等等
6、关于贷款没有如期发放,假如是你委托了中介操作,你可以找中介追责。假如自己操作的贷款,那就没办法了。
7、第二张截图里面最后一句话,“逾期五日以上未履约,视为悔约。。。。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里的”另有约定的除外“帮了你,因为手写部分属于另有约定,请注意一下,另有约定在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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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7
这个要看你们的合同上怎么标注的,从根本上讲,这不属于违约,因为贷款是银行的操作,而非你能左右的。
第2个回答  2013-09-17
你这个应该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按照正规买卖合同中应该有体现的!我个人觉得房东是后悔了,或者是特别爱占小便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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