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转正后被告知转正工资降低,改怎么维护个人权利?

如果现在自己申请离职,然后去仲裁可以得到赔偿金吗,还有仲裁后可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发放吗?

第1个回答  2013-09-18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未足额支付的(根据你的表述,用人单位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降低劳动报酬),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
第2个回答  2013-09-18
属于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协商不成可解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我在北京,怎么让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呢,要通过劳动仲裁吗?

追答

工作满一个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月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举报或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2013-09-18
低了就是没有履行合同约定 就属于违约。 具体情况不明 所以只能说他们的初始做法是违约的追问

我是6月份入职,当初约定试用期三个月,签订的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工资及转正后工资都做了约定,8月份提前转正,现在九月了公司告诉我转正后工资要降低,我要去仲裁会得到赔偿吗

追答

他们做出的解释是什么 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工资降低呢 看理由合适不合适 。
其实按法律来说 理由合适不合适都是违约的 但是。。。中国的这个法律真不好说,你懂我的意思吗?

第4个回答  2013-09-18
如果要和单位讲理讲法,个人明显是弱者,想想明白公司给你还能提供什么或者你要得到什么,如果自己不喜欢就换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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