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规的办理规定

谁能告诉我济南市办理医保门规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手续条件吗?

您好,济南市办理医保门规的条件如下:

1.参保人所患疾病符合《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附件一规定病种范围的,可申请门规待遇。

2.门规参保人需要变更下年度门规定点医疗机构的。

3.参保人在其异地备案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规医疗费和参保人在职转退休期间发生的暂缓支付的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可办理门规医疗费现金报销。

参保人住院时,应凭医保卡和居民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户口簿或学生证等办理,新生儿还应同时出具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证件材料不全的,应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办。
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应准备病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检查结果、个人申请等原始材料。学生及入托儿童应由监护人或本人将上述材料报学校及托幼机构,其他参保人应将上述材料报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纳入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参保人,可选择2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18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因意外伤害需门诊急诊治疗的,可就近就医,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门诊原始病历、有效费用单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拓展资料: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医保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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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6
劳动保障部门详解“全民医保”

济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即日起正式启动,今年我市将有48.6万居民先期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实惠。今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即将实施的“全民医保”作了详细规定。
其他居民参保时准备啥材料
实施细则要求,其他城镇居民参保,应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一些特殊城镇居民参保时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且无职业、无收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业证明;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证件丢失的,应由原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按普通居民缴费。
参保人如何缴费
在校学生和入托儿童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收缴,于每年12月31日前存入指定银行。其他城镇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凭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新生儿在办理户籍登记后至下个缴费期前可随时参保缴费。
参保人基础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续保时,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参保人可直接到指定银行缴费。参保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续保时,在校学生和入托儿童应由学校、托幼机构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其他参保人可自行到户口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凭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如何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补缴居民医保费的城镇居民,应填写《补缴申请表》,办理补缴费手续。参保人补缴历年或者中断缴费期间个人应负担部分的医疗保险费后,其历年或者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缴费后又中断缴费的,补缴费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不再补缴居民医疗保险费,也不计算为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因参军、升学(就读高等院校)中止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伍(毕业)后无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在安置(择业)期满后第一个缴费期及时缴费参保。参保人缴费后在缴费期内由于参军、升学(就读高等院校)、户籍转出本市、死亡等原因无法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凭相关证明和缴费原始单据,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返还申请表,办理参保个人缴费返还手续。
参保人住院等如何办手续
参保人住院时,应凭医保卡和居民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户口簿或学生证等办理,新生儿还应同时出具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证件材料不全的,应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办。
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应准备病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检查结果、个人申请等原始材料。学生及入托儿童应由监护人或本人将上述材料报学校及托幼机构,其他参保人应将上述材料报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纳入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参保人,可选择2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18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因意外伤害需门诊急诊治疗的,可就近就医,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门诊原始病历、有效费用单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转诊医院限定为北京、上海或天津3城市的三级甲等医院。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危重病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抢救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医保卡和现金报销必备材料,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医保卡丢失如何就医
参保人医保卡丢失、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卡手续。补卡期间需要住院的,应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备案手续,开具无卡证明,凭无卡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门诊规定病种患者补卡期间需要医疗的,应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无卡证明,凭无卡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
参保人在开具无卡证明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接受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先垫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卡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做补结算。
另外,实施细则还指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待遇按照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在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第2个回答  2015-06-29
  门规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的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慢性病毒性肝炎和肝硬化、精神病、结核病、眼科疾病等专科疾病的门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专科定点医院治疗其专科疾病。

  若同时患有其他门规病种的,可再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综合性疾病。

  今年选择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门规参保人,应到其新选的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变更手续;如参保人在选择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同时,又变更原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的,应先在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在规定的登记办理期内,原则上只允许办理一次变更登记。如因个人原因确实需要再次变更登记的,参保人需回原登记定点撤销变更登记,否则无法办理新的变更登记。
第3个回答  2013-09-05

医保门规的办理规定不同地区办理的规定不同。

大体的办理规定如下:

一是办理需要的材料:

1、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应准备住院病历复印件;

2、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检查检验结果;

3、个人申请等原始材料。

二是办理的流程:

1、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的,将申请材料交至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

2、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受理后,组织专家鉴定;

3、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系统备案并享受门规待遇。

三是办理地点:本地医疗保障局居民医保服务窗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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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9-06
第一、需要办理人的医保卡,没有医保的没法办理
第二、你需要附和门规病种,基本上就是长期慢性病,以及部分大病。
第三、去铁路医院查体,交纳查体费用、照片么的
第四、审核通过就给你个档案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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