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或者北京市是否有“出差”的严格界定?

我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家公司上班,被公司派往北京市怀柔区工作。公司有“差旅管理规定”,规定上没有写明
被派往北京市以外才算出差。我向公司提出出差补助的要求,公司以“北京市以内不算出差”为由拒绝我的要求。请问北京市相关部门或者劳动合同法是否有相关规定?这个结果对我很重要,因为直接关系到我是否能拿到出差补助。我首先谢谢大家!

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差旅方面的规定,差旅补助属于公司的福利,所以是否有差旅补助,什么范围以外才算出差,补助标准是多少都是公司说了算的,劳动法无法干预,只能是你本人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行,你可以拒绝去那边,如果公司因此与你解除,那公司就要对你进行经济补偿追问

公司派我在北京市内出差这件事发生在过去。我现在正在和公司谈出差补助的事情。公司说:北京市有规定----北京市内不算出差,只有北京市外才算出差。比如说只有家距离公司XX公里及以上才有探亲假一样。这个问题的结果对我很重要。在合同期内,我一共被公司派到怀柔区出差7个半月。出差补助对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收入。请问你是律师吗?谢谢!

追答

我是做人力资源的,你所说的规定北京市内不算出差,还有探亲假这类,应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我觉得你应该是在私企,这些跟你们公司是挨不到边的,你们公司也不应该拿这类规定当成是对于私企管理有效的法律规定解释。至于你所说的公司没有写明“被派往北京市以外才算是出差”这一条,也许是公司在规定的解释上存在失误,但是如果从“出差”这个行为的定义去看,公司这么做是没问题的,所谓出差是指为了工作离开单位驻地而去另外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办公事。怀柔相对于北京明显不算是另外的省市自治区,所以你的条件不符合出差本身的定义,当然再说的直白些,你可以随便找几个不认识的人问问,你说你在北京工作,公司把你派去怀柔,这算不算出差,我想至少大部分人不会认为这是出差行为,你的这个要求我觉得不合理,当然你可以去跟公司协商这个事,公司答应是人情,不答应也是道理,你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不适应公司的工作方式,唯一的办法就是你拒绝再去这样做或者离开公司,至于你之前的出差补助,我想公司如果不给,即使你因此起诉公司,法官也不会支持你的观点的

追问

法律上有个原则叫:谁主张谁举证。我想既然公司不能找到相关文件或者法律条款支持“北京市以内不算出差”,那么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是对的,就间接证明我是对的。我去怀柔出差就按照公司规定中的“国内出差”来归类了。我会坚持下去的。谢谢你为我打这么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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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3
你好,劳动法以及北京市并未对出差补助做出过相关规定,这方面属于公司的内部规定。你可以从工作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需要支付你加班工资这方面来与公司协商。
第2个回答  2013-09-03
以公司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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