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8-20
是这样的,因为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一些案件在审讯之前会有各种流言蜚语,当事人也会有社会上的各种不同评价,而律师甚至法官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为了不被这些因素影响,所以很早之前英国的法庭(香港的法庭是继承自英国)上面的人就戴假发,寓意挡住头上一片青天,说白了此时在上帝面前进入了隐身模式,审理案件一切按照证据说话,不会被自己听到的一些舆论加上宗教信仰去断定一个人有罪或者无罪,而是一切以证据出发,另外香港法庭是无罪推定的,就是说一个人上去法院审理的话,无需证明自己有罪,而是由检察机关,好像做数学证明题那样提出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你有罪,当然如果证据链条有那么一丁点疑点,就好像当年美国审理的辛普森(O.J. Simpson)案件,当年指正辛普森的证据就正如检察官说的,排山倒海这么多,舆论都认为是辛普森(O.J. Simpson)杀了人,但是最后因为警员有种族歧视倾向和案发现场的手套尺码小于辛普森手掌的大小,辛普森被陪审团认定无罪。
英美法制度就是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