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试用期,我1月25号递交的辞职申请,但是辞职申请上写的离职日期是2月7号,我可以在7号前走吗?

如题所述

可以。
提前三天就好,具体参考gx——hwq

但既然你声明是7日走,就提前做好准备,并和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做好交接。善始善终。上级会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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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7
可以,试用期提前3天就够了。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3-01-27
不可以。。。。
第3个回答  2013-01-30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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