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2月工资1月发放2月如何申报

我们公司18年12月份的工资是1月份发放的 按照老的个税计算方法没有专项扣除 但是要在2月份才申报 但现在填报表的时候发现新的个税无法匹配我们公司12月份计算的员工个税 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有些企业有提前申报的现象,正常来说,1月初申报12月份个税,应该申报的是12月份发的钱(如果工资是次月发放,即申报12月份发的11月份工资)。
但如果提前申报,1月初申报了 1月份发的12月工资,那是不能按照新个税的,因为实际虽然是在1月份,但申报时相当于按照12月份发的来申报,这就需要企业纠正这个提前申报。
所以,2019年1月份发的工资,应该是2月初申报,并按照新个税法进行累计预扣预缴。
而2019年1月初,进行税务申报时,应该申报的是12月份发的钱,还是算2018年的个人所得。追问

我们属于滞后申报了 要如何纠正哪 2月份申报的12月份工资 但12月份没进行专项扣除 无法和新申报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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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6
汇算清缴应该是也可以修正。你要根据你提供的资料和税款真正的所属期来。2018年12月的工资属于2018年,税款也理应对属于2018年,就想所得税汇算一样。你一月份发上一年的工资,不也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计入了上一年的数据么。
第2个回答  2019-02-12
太他妈专业了。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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