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归纳法证明)

如题所述

数学上证明与
自然数
n有关的命题的一种特殊方法,它主要用来研究与
正整数
有关的数学问题,在高中数学中常用来证明等式成立和数列通项公式成立。
(一)第一数学归纳法:
  一般地,证明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p(n),有如下步骤:
  (1)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时命题成立。n0对于一般数列取值为0或1,但也有特殊情况;
  (2)假设当n=k(
k≥n0,k为自然数
)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命题p(n)都成立。
  (二)第二数学归纳法:
  对于某个与自然数有关的命题p(n),
  (1)验证n=n0时p(n)成立;
  (2)假设n0≤n<k时p(n)成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p(k+1)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命题p(n)都成立。
  (三)倒推归纳法(反向归纳法):
  (1)验证对于无穷多个自然数n命题p(n)成立(无穷多个自然数可以是一个无穷数列中的数,如对于算术几何不等式的证明,可以是2^k,k≥1);
  (2)假设p(k+1)(k≥n0)成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p(k)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命题p(n)都成立;
  (四)螺旋式归纳法
  对两个与自然数有关的命题p(n),q(n),
  (1)验证n=n0时p(n)成立;
  (2)假设p(k)(k>n0)成立,能推出q(k)成立,假设
q(k)成立,能推出
p(k+1)成立;
  综合(1)(2),对一切自然数n(≥n0),p(n),q(n)都成立。
数学归纳法的变体  在应用,数学归纳法常常需要采取一些变化来适应实际的需求。下面介绍一些常见的数学归纳法变体。
从0以外的数字开始
  如果我们想证明的命题并不是针对全部自然数,而只是针对所有大于等于某个数字b的自然数,那么证明的步骤需要做如下修改:
  第一步,证明当n=b时命题成立。
第二步,证明如果n=m(m≥b)成立,那么可以推导出n=m+1也成立。
  用这个方法可以证明诸如“当n≥3时,n2>2n”这一类命题。
只针对偶数或只针对奇数
  如果我们想证明的命题并不是针对全部自然数,而只是针对所有奇数或偶数,那么证明的步骤需要做如下修改:
  奇数方面:
  第一步,证明当n=1时命题成立。
第二步,证明如果n=m成立,那么可以推导出n=m+2也成立。
  偶数方面:
  第一步,证明当n=0或2时命题成立。
第二步,证明如果n=m成立,那么可以推导出n=m+2也成立。
递降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并不是只能应用于形如“对任意的n”这样的命题。对于形如“对任意的n=0,1,2,...,m”这样的命题,如果对一般的n比较复杂,而n=m比较容易验证,并且我们可以实现从k到k-1的递推,k=1,...,m的话,我们就能应用归纳法得到对于任意的n=0,1,2,...,m,原命题均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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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2
f(2)=4
f(3)=3+f(2)
f(4)=4+f(3)
f(5)=5+f(4)
.
.
.
f(n)=n+f(n-1)
将上式累加得
f(n)=3+4+5+...+n+4
=(3+n)(n-2)÷2+4
=(n平方+n)÷2+1
所以n条直线将平面分成(nˇ2+n+2)/2
部份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①当n=1时,一条直线将平面分成两个部分,而f(1)=(1ˇ2+1+2)/2=2
∴命题成立。
②假设当n=k时,
命题成立,即k条直线把平面分成f(k)=(kˇ2+k+2)/2
则当n=k+1时,即增加一条直线,因为任何两条直线不平行,所以与k条直线都相交有k个交点;又因为任何三条不共点,所以这k个交点不同于k条直线的交点,且k个交点也互不相同。如此这k个交点把直线分成k+1段,每一段把它所在的平面区域分为两部分,故新增加的平面分为k+1.
f(k+1)=f(k)+k+1=(kˇ2+k+2)/2+k+1=[(k+1)ˇ2+(k+1)+2]/2
∴n=k+1时命题成立。
由①②知当n为正整数时命题成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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