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签了三方就业协议,实习结束后不想在那家公司做了,怎么处理?

学校变相的一定让我们签那个就业协议(不签就给公开答辩,领导提问,不通过就挂了,就不给毕业了)。现在我签了就业协议,也跟公司签了一份实习协议,如果在在那份实习协议结束的时候我不想在这边工作下去了,我要怎么处理,要提交辞职书吗来解约吗?那个档案要怎么处理,由于签了那份就业协议档案就转到我工作的地方的人事局。我该怎么把档案移交到我下家工作的地方!
没有高手知道吗?

第1个回答  2013-05-02
如果你在毕业前不想在公司工作,要向学校提交公司的解约函已得到新的就业协议(有的学校管的松,可以上教育厅买份新的)。
档案一般是按照就业协议上的档案保管单位和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由学校配送。
如果单位提供不能接收档案的材料,你向学校提交老家人才中心的地址等,档案馆以此为依据派发档案。追问

如果毕业后呢?

追答

毕业后办理改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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