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工资社保问题

即将要就职广州某公司,面试时人事主管说“月薪试用期2000,三个月转正,转正后2200。转正的同时签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
想问两个问题:

1.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再约定试用期的吧?这样做合法吗?

2.若合法,那么转正后,我到手工资是否就是2200?如果算上各种社保,我实际总共的工资大概是多少?关于社保好像还分为个人缴纳与单位缴纳,刚毕业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希望有大神详细说明一下,谢谢!

1、法律规定入职30天必须签订合同的,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2、试用期后2200元,要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的,社保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一般职工承担缴费工资的8%和医疗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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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5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在用工之前或者用工时签订,也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工一个月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月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如你所述,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你可以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主张二倍工资。
  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换人劳动者个人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30日内到社会保险机构为劳动者进行登记,社会保险费从用工之日起缴纳。
  三、转正之后,你应当领到的工资不低于2200.00,实际上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可能低于2200.00元。
个人建议你学习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劳动法规。一个法律全国人大通过颁发以后,通常国务院或者人社部会出条例、贯彻意见,最高法会出司法解释,各省会结合本省再出一些具体意见,需要整个连贯起来。
第2个回答  2013-07-15
不是2200,到手会更少,大约扣12%左右,但你的用工单位需要付出12%的2倍款,帮你买各种保险。也就是说你出33%,公司帮你出66% 把这些钱一起去买你的保险。

如果还帮你扣公积金你到手的钱会更少。追问

那不就意味着转正后拿到手的钱比试用期还少?!

第3个回答  2013-07-15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工资包含个人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的部分,如果定的工资是2200元的话,拿到手的肯定不会是2200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7-29
没有关系,有些都是按照最低的基数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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