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生产服装的小企业老板,有个员工突然要辞职,本来公司规定辞职需要一个月时间,这段时间厂里正在赶货,但他一意孤行,擅自就不来上班,因此我扣留了他的工资,并再三好言相劝,他还是不肯来上班,并威胁说要去告。我们并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各位大侠,去告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签不签合同不是关键,只要发送劳动,就形同有合同,而且如果没签合同,他可以顺便告你不给他签合同。。。
试用期辞职是提前3天通知公司,正式工作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这个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不是你们公司说了算的。
如果他告你了,如果是你们的责任,那么是要赔偿工资+罚款的,而且会影响你们的名声。如果是他的责任,比如他无理取闹啊,那就对你们公司没有影响。
一切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推荐你阅读一下!最好庭外和解了!